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房屋招租公告
(2021-01)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五四路校区北院物理通报房屋招租。
二、项目简要说明:
为了满足五四路校区广大师生生活服务需要,同时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,学生返校后需进行封校管理的现实情况,现将北院物理通报房屋(450㎡)出租用于快递服务。
租期:三年,最低限价213525元/年,投标价格不得低于该价格。期满后重新招租。
三、供应商要求
1、本次招租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须符合项目要求。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、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,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,无不良经营行为
3、法定代表人(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)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;
四、采购要求
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报价表、企业简介、经营方案、房屋保护承诺、房屋使用承诺、房屋归还承诺等,后附格式。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。
五、经营服务要求
1、中标人必须合法经营,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。一切经营生活等活动须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。
2、中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、债务,独立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工商、物价、税收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。
3、中标人必须在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后方可以进行经营活动;必须在招租人指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。
4、按合同约定的办法、用途及性质使用该房屋,不得占用室外场地进行经营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,设备、设施由中标人自行配置。若装修,需严格按照《河北大学校园施工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字〔2016〕6号)的有关要求,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后,方可施工,一切费用自理。合同期满后中标人的装修即与中标人无关,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。
5、室内的水电管线、灯具、插座、开关、龙头阀门、门窗玻璃、墙面等交由中标人使用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。
6、中标人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,如发生意外,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。中标人营业时间必须获得招租人认可。
7、中标人不得转租、分租经营权,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,否则经查核实后,招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,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。
六、租金采用预付方式,按年结算,租金在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。第二年、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支付。
采购时间:2021年3月18日9:00。
七、地点: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北院临街楼301室。
电话:5079512 联系人:王老师
注:投标文件一式五份
附:
投标文件格式
地址: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:071000
版权所有:河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